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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您要咨询的问题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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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咨询离婚纠纷 |
2011-6-2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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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您好,我与妻子因感情不和,现要离婚。有2个问题想咨询您,情况是这样:我和妻子是在2006年2月结婚登记前买的房子(登记时间在7月),房价11万,这个房子是公有住房(没有产权),承租人名写的是我妻子的不是我的,但买房是我父亲拿了7万(有收条),其余4万是借的,婚后我们共同还的,现在房子价值25万。请问如果打官司,这种情况下①:我能不能得到房子的承租权?②:如果能得到,须给对方多少补偿费?还有就是孩子抚养权,女方工作在事业单位,我是个体户。孩子现在3周岁,从2009年1月开始至今一直在我父母家生活。请问我能否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?谢谢! |
回复人:李钢律师 电话:13073775393 如果我长时间没有回复您的问题,可直接拨打我的电话^-^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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